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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ts電網頻率
我國電力系統的標稱頻率為50Hz ,GB/T15945-2008《 電能質量 電力系統頻率偏差》中規定:電力系統正常運行條件下 頻率偏差限值為±0.2Hz,當 系統容量較小時,偏差限值可以放寬到±0.5Hz,標準中沒有說明系統容量大小的界限。三相電能質量分析儀在《 全國供用電規則》中規定"供電局供電頻率的允許偏差:電網容量在300萬千瓦及以上者為±0.2HZ;電網容量在300萬千瓦以下者,為±0.5HZ。實際運行中,從全國各大電力系統運行看都保持在不大于± 0.1HZ范圍內。
電壓偏差
GB/T 12325-2008 《電能質量 供電 電壓偏差》中規定:35kV及以上供電電壓正、負偏差值之和不超過 標稱電壓的10%;20kV及以下 三相供電電壓允許偏差為標稱電壓的土7%;220V單相供電電壓允許偏差為標稱電壓的+7%,-10%。
三相電壓不平衡
GB/T15543-2008《電能質量 三相電壓不平衡》中規定:電力系統 公共連接點電壓不平衡度限值為:電網正常運行時, 電能質量分析儀負序電壓不平衡度不超過2%,短時不得超過4%;低壓系統 零序電壓限值暫不做規定,但各 相電壓必須滿足GB/T 12325的要求。接于公共連接點的每個用戶引起該點負序電壓不平衡度允許值一般為1.3%,短時不超過2.6%。
公用電網諧波
GB/T14549--93《電能質量- 公用電網諧波》中規定:6~220kV各級公用電網電壓( 相電壓) 總諧波畸變率是0.38kV為5.0%,6~10kV為4.0%,35~66kV為3.0%,110kV為2.0%;用戶注入電網的 諧波電流允許值應保證各級電網 諧波電壓在限值范圍內,所以國標規定各級電網 諧波源產生的電壓總諧波畸變率是:0.38kV為2.6% , 6~10kV為2.2%,35~66kV為1.9%,110kV為1.5%。對220kV電網及其供電的電力用戶參照本標準110kV執行。
波動和閃變
GB/T 12326-2008《電能質量 電壓波動和 閃變》規定:電力系統公共連接點,在系統正常運行的較小方式下,以一周(168h)為測量周期,所有長時間閃變值Plt滿足:≤110kV,Plt=1;>110kV,Plt=0.8。